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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选拔办法

时间:2015-08-30 17:55   浏览数:次   来源:  

化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选拔办法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

该计划就是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该计划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作为教育部第二批批计划实施高校,我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作为试点专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拔工作基本原则

1、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综合能力为主要参考指标,注重对学习状况和态度的考察。

2、在选拔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

3、坚持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相结合。

第二条  选拔方案

(一)、每年选拔25-30人组成“卓越班”,部分课程单独组织教学。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范围:主要面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全日制本科一批(区外本科二批)学生,少数名额分配给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二批C、民族预科生及其他相近专业。

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学业预警、留降级等处理,且目前未有不及格课程。

2、有致力于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的志向。

3、专业成绩绩点原则上在50%以内(含50%)学生。

4、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思维清晰、口齿伶俐。

5、主观意愿强烈、主动性强、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6、其他经个人自荐、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核,确有培养潜质者。

7、对于具有一定工程潜质的学生,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1、学院进行宣传动员,面向社会、全院公布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学生选拔办法。

2、学生自主报名,并填写《化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时间交到学院教务中心。

3、资格审查。学院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和选拔工作,名单确定后学院公示后并报学校审核。

4、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主要以笔试为主,考试科目主要为化学、英语、数学,满分100分,初试合格的同学方可进入面试,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笔试和面试均由学院组织成立的工作组独立组织进行。学院负责学生组织和管理工作。

5、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比例为4:6,择优遴选。

第三条 激励和保障机制

1、学院将依据国家级项目建设力度和管理办法,为实施“卓越计划”的学生安排工程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进行教学。优先支持实施专业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实训实习补助等。

2、学院将适当提高“卓越计划”立项专业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覆盖面;优先参与各类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优先获得助教助管助研岗位;鼓励支持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社会认可的各级各类工程资格证书等。

3、凡进入卓越计划试点班,且毕业时成绩合格的学生,可优先推荐攻读免试全日制工程硕士(具体选拨条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4、在卓越班学习的同学通过有关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科技部颁发的创新工程师证书。

第四条 退出和转入机制

(一)退出机制

1. 在卓越班学习期间,学习过程中如出现学籍警示,将取消其资格。

2. 在卓越班专业学习期间,出现考试违规者,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在企业学习阶段,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取消其试点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在企业学习阶段,经过课程考评和企业认可等各方面的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5. 学生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卓越计划”的要求,可以提出书面申请退出卓越班,“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

6. 批准退出和被取消卓越班资格的学生,转入非卓越班的原专业继续学业,在卓越班专业学习过程中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根据所修课程在非试点专业的相关性和要求,通过个性化培养方案的调整和课程学分的替代予以解决,学生将按照其个性化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其毕业资格。

(二)转入机制

1、每个“卓越班”可以根据退出的学生人数,在二年级至三年级期间可以适当接受选拔范围内的同年级学生转入“卓越班”。

2、学院根据名额、报名、审查等情况择优选择学生转入。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修订或制定记录

2012 5 26 制定

2013108日第一次修订,调整了选拔面向专业、复试比例。

上一条:化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制度(2012年5月)

下一条:化工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工作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