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信息 >> 正文

研究生信息

2018年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时间:2018-03-21 17:15   浏览数:次   来源:  

2018年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学院复试办法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化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包括以外语考试、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第二条 外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语笔试在327日晚700进行,具体地点和考场安排在资格审查地点张贴,考生需在考前查看。外语笔试需使用黑色中性笔、2B铅笔,考生需提前准备。

第三条专业课笔试在327日晚8:15-10:15进行,专业课内容为综合化学知识(不指定教材),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时间为2小时,具体地点和考场安排同英语笔试地点和考场。

第四条 综合面试,外语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查合格后,学院组织实施。面试过程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

第五条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外语考试50分,专业能力考查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第六条 考生需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参加各复试环节。考生参加要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第七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其中: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满分为60分;

复试成绩权重为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满分为40分。

第八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送研究生院。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加权后的复试成绩低于24分的合格线;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第十条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核申请。

学院报到安排

 间:327日(8:00-12:00,14:00-17:00        

 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教学楼209

 项:考生在研招办通过资格审查后,到化工学院报到,报到时将资格审查材料交学院有关人员。

负责人:崔大明

联系电话:0471-6578980

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327日晚8:15-10:15

笔试地点:地点和考场安排在资格审查地点张贴

    2、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32814:00-18:00

面试分组情况(考生到学院报时见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教学楼209室张贴公告)

上一条:化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下一条:化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