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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

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2012年5月)

时间:2015-08-30 17:55   浏览数:次   来源:  

化工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创新学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包括:进行创新实验、参加科技竞赛、参加学术报告、参加创新团队、读书活动等。

创新学分制度的实施办法:

1、学院每学期初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定后,可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可以举行临时性创新学分评审会议,以及时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4、同一成果累次获奖,一般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学生取得创新学分,可以冲抵素质教育模块选修课程学分。

创新学分的指标列入奖学金、三好学生评比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条款。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修订或制定记录

2012 5 8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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