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责任领导 |
说明 |
流程 |
打印成绩单 |
教学副院长 |
在校学生由学院教务中心打印。已毕业学生到学校档案馆打印。除求职用和毕业档案用成绩单,其他成绩单一律打印补考、重修和不及格课程全部信息。 |
学生直接到教务中心打印。 |
学生证充磁 |
教学副院长 |
学生持学生证到教务中心进行充磁,教务中心告知学生充磁流程及注意事项。 |
学生直接到教务中心充磁。 |
学生注册 |
教学副院长 |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中心根据学校计财处的证明,为所有交费的学生进行批量注册。后交费的学生,交费后持交费收据到教务中心进行注册。学生只有注册和评教同时完成的情况下,才可以在自己的教学系统中查看成绩。 |
补交费的学生,交费后持交费收据直接到教务中心进行注册。(收据在学工办领取,收据丢失的,到学校计财处开证明) |
补办学生证 |
教学副院长 |
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补办学生证申请表》,贴好照片,先由班主任签字,再到教务中心盖章,再去教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第三教学楼217)办理. |
学生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班主任签字(表格和照片背面)→教务中心审核盖章→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
学生在校证明 |
教学副院长 |
学生本人持学生证或一卡通到教务中心办理。教务中心有空白模版,供学生填写。 |
学生填写个人信息→教务中心审核盖章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 |
教学副院长学工副院长 |
按照学校的每年毕业生离校通知安排。 |
学工办排定领取班级顺序→班长按学号组织本班学生排队领取 |
免试推荐研究生 |
教学副院长 |
按照学校每年发布的通知安排。 |
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学工办初审→学工办排名→院务会开会决定公示名单→学院网站公示→上报学校 |
转专业 |
教学副院长 |
按照学校每年发布的通知安排。 |
学生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教务中心初审→教务中心计算学分绩点并排名→院务会开会决定公示名单→学院网站公示→上报学校 |
开学初领取课表 |
教学副院长 |
报到时间内,各班班长到教务中心领取本班本学期课程表,拿到课程表后,到学校教材中心领取教材。 |
班长领取课表→告知本班学生 |
成绩核查 |
教学副院长 |
学生在开学初2周内对成绩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复查。 |
学生填写复查《申请表》→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交任课教师复查(如果没有错误,任课教师当面告知,如果有错误,由任课教师办理成绩修正手续,办理程序见教师服务栏“成绩修正”)→任课教师将核查结果交教务中心 |
办理缓考 |
教学副院长 |
学生在正常考试前,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缓考申请表》填写无误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办理后将两联中的一联交给本课程任课老师。办理缓考的学生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 |
学生填写《缓考申请表》→开课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开课学院公章→学籍科办理 |
提前修读 |
教学副院长 |
对于学有余力以及留降级学生可以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选择3门以内的课程提前修读,在教务处学生服务专区下载《提前修读课程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办理修读手续。 |
学生填写《申请表》→提前修读课程所在系系主任签字→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由学生本人交教务中心→教务中心汇总后交教务处 |
选修课补选 |
教学副院长 |
因客观原因造成学生没有实现选课的学生,在班容量和教务处政策许可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补选。选修课的补选原则上仅针对毕业班的学生。 |
学生提出未能选课的理由及申请→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教务中心补加入选课名单 |
退学、休学、降级、复学 |
教学副院长 |
学生需要办理退学、休学和复学时,首先需要填写申请表,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办理其他手续。 |
学生填写《申请表》→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生办理其他环节手续 |
学籍信息登记表 |
教学副院长 |
学籍信息登记表是记录学生入学、学籍异动等重要信息的表格,要入学生的档案。学生入学时必须认真填写每一项,且不得有涂改,否则由学生本人承担引发的一起责任。为了规范信息采集的数据,化工学院要求新生首先要通过化工学院管理系统填报,然后将填报的信息誊抄到下发的表格上。 |
教务中心下发表格给各班→各班班长领取表格后发放给学生并将填表要求告知学生→学生通过化工学院主页“应用系统”下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将填写的信息誊抄在登记表上。 |
免考 |
教学副院长 |
需要办理免考手续时,应在课程开课一周内办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本课程学习和考试者,一律按旷课、旷考处理。 |
学生填写《申请表》→开课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生办理其他环节手续 |
教室借用 |
教学副院长学工副院长 |
学生在举办团日活动、学术讲座等集体活动时,办理教室借用手续需填写相关表格。如果需要用多媒体设备时,需要有多媒体使用证的教师签字,并在举办活动时将多媒体设备开启。学院审核需要教学副院长或学工副院长签字。 |
学生填写《申请表》→有多媒体使用证的教师签字(针对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分管教学或学工副院长签字(有关学生活动由学工副院长签字,学术讲座和上课等教学相关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学生办理其他环节手续 |
分散实习、分散设计 |
教学副院长 |
学院要求学生在进行分散实习和分散设计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
学生填写纸质版《申请表》→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填写电子信息→系主任审核签字→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审核电子信息 |
教学教务通知 |
教学副院长 |
各级和各类通知,一般均通过学校或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在教学教务橱窗信息栏内张贴,各班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通知,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
橱窗张贴→班级专人查看→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紧急通知通过学工办微信平台发布) |
卓越工程师选拔 |
教学副院长 |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该计划对促进高等教育面向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培养人才,全面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作为教育部第二批批计划实施高校,我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是内蒙古工业大学首批连个试点专业之一。 |
学院发布选拔方案→学生提交申请表交教务中心→系里组织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系里根据笔试结果确定复试面试名单→系里面试确定面试通过名单→报学院公示→报教务处等主管部门 |
退选双学位 |
教学副院长 |
学生如果自己因精力不足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修读已选的双学位,可以办理退选。 |
学生写明退选原因,提出申请→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报双学位专业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办理退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