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化工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工作小组评议通过,确定班延鹏等十七名名学生(博士研究生)、庄碧莹等二百三十一名学生(硕士研究生)为化工学院2018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通过者报送学校进行复审。现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5-9月2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6578980反映。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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