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指导教师和毕业生:
我学院已经完成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已经发布到学院教工系统内,现对检测结果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1、指导教师和毕业生一起研究检测报告指出的复制内容;
2、对照检测结果写出情况说明,并明确给出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及是否可以修改后参加复检的意见;指导教师和毕业生均需要在情况说明上签字;
3、上交情况说明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下午5:00前,在此时间内不能上交的视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律不予安排答辩,延期毕业;
4、情况说明交系主任审核后上交学院;
5、学院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上交的情况说明分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