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6号)文件精神,化工学院组建以副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为负责人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讨论,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白 杰
副组长:王凯,洪海龙
成 员:张建,张永锋,刘全生,周华从,解瑞俊
秘 书:王威,徐广然
招生工作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施、监督和领导,对本学科领域拟调剂生源进行摸排、对考生报考专业与我院调剂专业领域或学科方向的一致性、考生初试成绩等内容进行考查。
二、复试要求、缴费与体检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四章
1、因疫情原因,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上复试的方法,复试包括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能力考查。
2、具体复试通知后续将在化工学院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
3、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 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五章
四、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地 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教学楼209室
调剂交流群:1036632032(QQ群)
联系电话:0471-6578980
化工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