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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信息

2020年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0-05-20 16:19   浏览数:次   来源:  

依据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206号)文件精神,化工学院组建以副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为负责人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会议讨论,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长:白 

副组长:王凯,洪海龙

  员:张建,张永锋,刘全生,周华从,解瑞俊 

  书:王威,徐广然

招生工作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施、监督和领导,对本学科领域拟调剂生源进行摸排、对考生报考专业与我院调剂专业领域或学科方向的一致性、考生初试成绩等内容进行考查。

二、复试要求、缴费与体检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四章

1、因疫情原因,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上复试的方法,复试包括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能力考查。

2、具体复试通知后续将在化工学院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

3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 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五章

四、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工作的咨询与监督:

    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教学楼209

调剂交流群:1036632032QQ群)

联系电话:0471-6578980

                                                                                    化工学院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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