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创建于1974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的国办全日制职业院校,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集教育教学、科研、技能鉴定、培训于一体的化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人。学院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牵头院校、石油和化工行业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学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高端化工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化工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学院先后多次被授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核心能力优秀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山东省最具社会知名度技工院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十佳技工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3人);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hgj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上报名系统(学院官网http://www.sdhgjs.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pdf扫描版,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16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其中,生产实习指导教师2岗位,没有报名比例限制,免笔试,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避免信息不全),以及《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均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学院路校区(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提交《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材料中使用的所有照片均须为同底版照片)及下列证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的现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④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2日。
⑦招聘岗位有大赛等级和奖项或名次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大赛等级、获奖证书及名次等相关证明(文件)。
⑧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3年6月12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⑨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等级证等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上午9时,届时不再递补。递补情况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面试参考教材另行通知),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录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笔试内容
教育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综合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70%和30%;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参考教材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具体内容由专家确定,每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均为4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了解,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823867
监督电话:0632-5823909
地址: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326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upload/file/20230608/20230608172362606260.xlsx
2.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20230608/20230608172314071407.doc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upload/file/20230608/202306081724782378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