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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管理

化工学院党员管理制度

时间:2018-04-03 09:18   浏览数:次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

(一)党员教育内容: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和研讨,也可采取参观革命遗址、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览和观看电影、电视,邀请相关人士做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党员管理

(一)每位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二)党员外出超过六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就重要文件的学习对其进行补课。

(三)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按程序办理。党员由我校调至其他单位,须开具介绍信,经党委组织部转出。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不予转接。

(四)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党支部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2.没有正当理由不辞而别,离开学院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五)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批准后,报学院党委备案。

(六)党员统计工作

1.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2.党支部每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3.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

党费的缴纳

1.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学院党委建议将每月第三周的周四确定为学院的“党费日”(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4.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5.对于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化工学院党委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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