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内容
1、 马克思列宁主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2、 学习理论要结合我院实际,要把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列入学习范围,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
3、 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和重大决定。
4、 学习有关理论文章和重要文献。
第二条 校内理论学习
1、 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时间每学期至少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组织学习,每次学习要做考勤和记录。
2、 学习由党委书记负责召集,会前由党委书记确定好学习内容,准备好学习材料。
3、 以自学、集中学习和研讨为基本形式。集中学习讨论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但要定期检查自学期间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以确保学习质量。
4、 根据形势,每学年可邀请相关专家作一次专题报告或讲座,并可扩大到全体党员或教师。
第三条 校外考察学习
根据实际需要,学院领导应积极参加(或带领相关人员参加)全国范围的思政建设、党建理论、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教务管理等方面学术交流,及时把握党的教育教学改革动向,并在交流会上发表论文或发言。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二
〇
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修订或制定记录
2012
年
5
月
3
日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