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责任领导 |
说明 |
流程 |
请销假程序 |
学工副院长 |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
学生填写纸质版《申请表》→按请假时间分级审批→学生请假期满,在学院教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所在公寓办公室留存的《申请审批表》备注栏内,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时间。 |
综合测评及校级奖学金评定 |
学工副院长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负责提供学生相应社会工作奖励分值,由班级做民主测评;支撑文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 |
班级民主测评→学生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向学校学工处提交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 |
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和优秀毕业生 |
学工副院长 |
支撑文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班长宣读评定条件,并在网上公布→班长向班级宣读条件→学生根据条件自行填写《申请审批表》→经民主评定后上报学院→学院初审后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 |
评定其他奖学金 |
学工副院长 |
详见具体奖学金评定文件 。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班长宣读评定条件及名额分配,并在网上公布→班长向班级宣读→学生根据条件自行填写《申请表》→经民主评议和班主任推荐后上交学院→学院初审、汇总,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
学工副院长 |
支撑文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
班主任向全体同学宣读文件,学生本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调查表》(盖公章)→班主任和班级评定小组民主评议→上报学院审核→学院对困难学生评定和综合排序,进行公示后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
国家助学金 |
学工副院长 |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定小组(班级人数至少10%,由班级非经济困难学生组成)→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上报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初审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
国家奖学金 |
学工副院长 |
支撑文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各专业、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班长宣读评定条件及名额分配,并在网上公布→班长向班级宣读有关文件→学生根据条件自行填写《申请表》→经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后交至学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校学生工作处。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学工副院长 |
支撑材料《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各专业、班级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向班长宣读评定条件及名额分配,并在网上公布→班长向班级宣读→学生根据条件自行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后上交学院→学院初审、汇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
办理生源地贷款证明 |
学工副院长 |
按照学校每年发布的通知安排。 |
学院按照要求通知班长→由班长通知同学并整理上交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证明→学院学工办整理并汇总学生贷款证明信息→上交学校学工处统一盖章→学院学工办以班级为单位下发生源的贷款的各项证明。 |
生源地贷款确认 |
学工副院长 |
按照学校每年发布的通知安排。 |
学院学工办通知班长整理汇总并上交生源地贷款确认回执单→学院学工办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网站核实确认学生贷款信息并录入回执→学院整理并保存回执确认单。 |
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
学工副院长 |
支撑文件:《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学生申请在校外住宿的管理办法》;学生在外住宿应每日向所在学院报告在外住宿情况,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
学生向班主任递交申请表、家长同意书、证明及申请保证书→班主任进行核查,向学院转交申请材料→学院同意后,学生填写《审批表》两份,学院审核后上交校学生工作处→认定后,学生凭《审批表》到公寓办理退宿手续,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至公寓。 |
办理社保 |
学工副院长 |
按照学校每年发布的通知安排。 |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班长上交参保人的基本信息和参保人汇总表→汇总上交校学工处→校学工处下发参保人名单、参保号及参保证书→学院学工办下发各班级参保证书,各班级核对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重新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缴完后统一到学校学工处加盖钢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班级为单位将参保证书下发到各个班级。 |
就业指导 |
学工副院长 |
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如少数民族预科生、女生、多次面试不成功的学生等。 |
对学生在面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针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 |
专场招聘会 |
学工副院长 |
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班长、团支书、就业专员QQ群、飞信群发布招聘需求,确保学生及时获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
审核用人单位企业资质→登记用人单位信息→向各班就业专员发布招聘信息→专场招聘会会场申请→准备招聘会所需物品→接待用人单位→组织学生入场→招聘会的现场记录→招聘情况整理归档。 |
毕业生资格审核 |
学工副院长 |
组织安排学生完成个人信息审核工作,审核人需要填写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制、学历、生源所在地、民族、政治面貌、考生号等。将所有学生信息上传至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毕业生资格自助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数据根据提示(标准生源维护中可查询)修改信息。 |
通知各班就业专员完成本班学生信息的录入及初次审核→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老师登录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核→等待审核结果→通知审核未通过学生提供相应证件及说明并对学生信息进行修改。 |
就业协议发放 |
学工副院长 |
协议书必须为一人一号,不能多领、错领。 |
到校招生就业处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加盖招就处公章)→将就业协议加盖学院公章→制作就业协议发放表→学生领取就业协议并进行登记→组织学生进行就业协议填写注意事项辅导。 |
就业率统计上报 |
学工副院长 |
根据学校招生就业处的要求按时统计毕业生就业率并及时上报。 |
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整理已交协议、已达成就业意向学生名单→汇总就业率→按时上报校招就处。 |
毕业生违约处理 |
学工副院长 |
毕业生就业协议生效后,毕业生提出变更协议的,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的违约申请,说明违约原因(征得学院同意);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原《协议书》一式四份。提出违约的毕业生在招生就业处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业协议书补发申领表(违约)》,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批。上述手续经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后,在网上公示20天,无异议后,毕业生可重新领取《协议书》,另行择业。 |
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供原单位解约函及原就业协议(一式四份)→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就业指导中心意见→就业网上公示20天→补发就业协议。 |
毕业生派遣 |
学工副院长 |
对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接收函的、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的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进行毕业派遣。考取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录取院校调档函,其属于升学类别。 |
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人登录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学生上交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进行派遣→协议转交招就处 |
毕业生转档 |
学工副院长 |
毕业生归档材料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档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健康体检表、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学生成绩记载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党团组织材料、内工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价表、奖惩材料等。 |
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将毕业生相关材料装档→核查材料无误后封档并加盖学院公章→按招就处派遣名单将档案进行排序→档案转递校招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