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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20 15:57   浏览数:次   来源: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制定化工学院调剂实施细则。

第一条 调剂范围为我院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点(学术型)、化学工程工程专业领域学位点(专业型、全日制)与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专业、学术型)。

第二条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点(学术型)、化学工程工程专业领域学位点(专业型、全日制)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专业、学术型)调剂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负责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小组会议讨论,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负责审定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组织协调调剂工作,审核上报学校的调剂结果并确定推荐调剂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化工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中心”。

第二条 学院接收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由化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审核“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和“考生调剂专业要求”,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调剂政策规定

一、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化学工程工程专业领域学位点与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专业、学术型)报考条件(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19年二区(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调入条件。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不同专业之间互调、照顾专业调出调入,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

五、少数民族考生调剂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照顾政策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的考生,执行国家当年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

五、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但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我校调剂要求。

六、调剂工作按以下原则择优选拔:

1.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2.在名额范围内,按调剂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排序;

调剂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当日开始调剂工作,学院各专业调剂截止时间以及是否多批次调剂视学校调剂进度确定,达到专业调剂额度后关网。

二、中国研究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正式调剂,调剂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为3月20日00:00至3月20日15:00结束,我院将在3月20日15:00进行调剂;根据实际调剂情况确定是否第二次开通调剂系统视。

三、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加盖化工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进行政策性审查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一、对不符合学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学生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答复。

二、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教学楼209室

电话:0471-657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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