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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时间:2019-03-20 15:55   浏览数:次   来源:  

依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化工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包括以外语考试、专业能力考查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第二条 外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具体见研究生院考试时间通知。

第三条 专业能力考查由化工学院组织,笔试,考查专业综合基本知识掌握情况,时间为2小时,外语考试后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条 综合面试,外语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查合格后,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过程全程、全覆盖清晰录像和录音。

第五条 考生需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复试准考证参加各复试环节。考生参加要遵守考场纪律,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第六条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外语考试50分,专业能力考查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1)外语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与水平,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折合成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能力考查:专业能力考查结果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实验技能的赋分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3)综合面试:综合测评考生对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对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以提问、交谈为主要形式,以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七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其中: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成绩×60,加权后的初试成绩满分为60分;

复试成绩权重为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50]×40,加权后的复试成绩满分为40分。

第八条 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十章规定,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第九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送研究生院。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加权后的复试成绩低于24分的合格线;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核申请。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教学楼219室

电话:0471-657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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