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01 16:50 浏览数:次 来源:
按照学校关于复制比检测的安排,我院将对420名毕业生的论文和设计说明书进行复制比检测,检测对象包括:
1、全部论文及软件类设计题目(以学院教工系统“毕业设计管理”报送的结果为依据,如果有错报,也将作为检测对象)。
2、累计旷课5天以上10天以内。
3、累计请假超20天(含节假日和周六日)。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个人申请分散进行。
5、拟评成绩为“优秀”等级的论文或设计。
6、其他系里认定为需要参加复制比检测的对象。
以上复制比检测对象总数不足420名时,剩余名额从“毕业设计题目”随机抽取。
所有学生在2016年6月2日下午4:00前将下发的“化工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环节重要事项告知书”签字并上交指导教师签字,由指导教师签字后上交所在系,签字时除了勾选是否同意安排论文送审和答辩外,还要注明是否必须参加复制比检测。如果学生不签字或未交回“告知书”,视为放弃答辩。2-6项需要检测的对象由系主任通过“毕业设计题目”管理系统进行确认,无需上报其他格式的数据名单,截止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00前。6月10日上午8时由学院随机抽取其他需要参加复制比检测的学生。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查,除公式或图片外,文字内容一律不得用公式编辑器编辑或以图片的方式插入文字内容。否则视为复制比超50%,不予安排答辩。
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再安排第二次答辩或推迟答辩。
各系答辩日程安排不得早于6月12日,不晚于20日,具体答辩时间安排由各系自行负责。
其他未明事宜将在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发布。
学校有关毕业答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