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为了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履行相应的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现制定实验中心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学院和学校下达的相关院系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协调学院各专业和相关院系安排实验课表。
2、负责审核各专业制定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执行计划和各种与本科实验有关的材料,并将其上报至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
3、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各专业实验室建设经费的申报、实验设备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4、负责学院本科实验设备的维护、正常运转、实验消耗品的采购和管理。
5、负责协助各专业和课程进行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6、负责实验中心人员的管理、考核。
第二条 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及考核
1、熟悉本学科的主要发展方向及有关实验室理论、实验技术,有一定的实验室工作经验,具有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建设及科学管理的能力。
2、实验中心主任应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填写实验日志,使工作有计划、实施有记录、检查有依据、总结有资料。
3、对本中心开出的实验数量、质量、实验室建设、管理、教学改革等全面负责。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建设,组织指导教师、实验员参加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及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4、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改造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提供设备购置、维修计划以及设备报废申请表,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组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
5、负责安排实验指导教师、实验员和实验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各项检查、评估、报表等有关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实验室的利用效率。
7、认真执行校、院有关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每学期提交工作计划、有关物资管理材料、设备保养材料以及有关报表。
8、实验中心主任的考核按学院相应岗位的任务指标执行。
第三条 实验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及考核
(一)基本岗位职责
1、实验课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要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
2、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环节,压缩学时。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实验指导提纲,要预做实验。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装置、注意事项、实验中的重点、难点,经常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好实验方案。
3、指导教师应提下次实验前实验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
4、每班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由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5、指导教师在实验前,应对仪器设备及药品作认真检查,并于课前至少10分钟到达实验室。实验上应对实验有关理论、方法做系统讲解。实验中指导人员不能包办代替,要让学生独立操作,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
6、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
(1)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回答:
(2)讲解实验要求及注意事项,主要仪器设备的使用;
(3)检查学生的实验技术,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操作;
(4)检查数据及仪器的状况,并签字;
(5)检查实验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6)考查学生出勤情况;
(7)实验现象足否正常;
(8)要坚守岗位,指导实验过程不得批改实验报告,做其他实验或与当日实验无关的任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应委托其他教师临时代管。
7、实验课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是否整理好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工具缺损情况。
8、指导教师要对实验报告提出严格要求,数据处理、报告编写、绘图、讨论分析都要求严密、严格、严肃,对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提出错误所在,签名并登记成绩。不合格的报告退回重做。
9、批改实验报告要做必要批注,并指出错误与不足之处,不能只打“×”“√”;批改时还应检查:(1)目的是否明确、原理是否正确;(2)原始数据是否可靠(有无更改,抄袭等),列表是否整齐,合理:(3)数据处理、作图是否符合标准;(4)讨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能熟练地完成所指导的实验。对首次开的实验,指导教师要试作,对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要试讲。
11、实验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发生事故或实验中出现异常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系或院领导。
12、协助实验中心主任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熟悉有关的信息、资料,能够对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作出具体论证意见。
13、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4、认真完成学院和中心交办的其他相关实验工作。
(二)具体考核指标
1、工作量计算办法、工作量要求及岗位津贴标准按学校、学院规定执行。
2、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可不进行科研业绩考核,但实验教学方面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否则任期考核视为不合格。
(1)高级职务岗位实验指导教师每三年至少开出1项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开放性实验或设计性实验;
(2)中级职务岗位实验指导教师每三年至少提出并实施1项实验教学的改进措施。
第四条 实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
1、实验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要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
2、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承担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做好实验值班,实验课时实验员必须到场,协助或与指导教师共同开展指导工作。没有设置专职实验岗位的专业实验室,由专业指导教师承担实验室的日常管理事务,具体安排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负责。
3、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做好物品管理工作,记好下列帐目:
(1)校发设备帐(或有什么变动,如报废、丢失等,应及时上报)。
(2)低值、工具帐(如工具、电料、仪器、材料、家具、其它等)。要求分类,认真填写。
(3)仪器、设备借用记录。
(4)玻璃仪器、工具等损坏、丢失记录。
(5)零星物品借用登记(各室自己记录,便于自己工作执行)。
(6)校、院所发的各种文件、制度管理规定等材料的管理。
(7)剧毒危险品使用保管登记本(要求准确填写消耗数量)。
以上各项院里要统一检查,各室还可设立其它帐目等管理措施,院检查时,应全部拿出,以评价各室管理质量的好坏。
4、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各室要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
a.所有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要求集中分类存放。设备帐上有多少台仪器,就应有多少本说明书,个人借用,应有手续。
b.长期不使用的电子仪器,每个学期至少通电l~2次(每次l小时),通电时间要有记录。
(2)坏了的仪器要及时修理(修理情况填卡),具体事宜由室负责人或实验员联系修理和经办一些具体事务,经费由院里开支。
(3)简单电器(如电炉、开关、保险、简单电器)实验员要自己动手修理,不能有点小毛病就报废领新的,仪器维修工作,由院实验中心每年组织审查1~2次。
5、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1)各室要做好防火、防跑水、防盗工作,剧毒药品以及有机与无机药品,易燃与易爆药品的存放要按保卫处规定存放。为了便于划分事故责任者,各室钥匙一般只有中心主任和实验员掌握,未经实验员及实验中心同意,其它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2)注意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由实验中心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按卫生检评细则打分。
6、鼓励实验员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前提下,对校内外开放现有仪器,特别是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工作量计算执行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条款。
7、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实验室工作。
内蒙古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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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修订或制定记录
2012
年
5
月
8
日
制定